雲林法院 114癸25585二

雲林縣四湖鄉西頂段636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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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6
保證金:
8.8
總坪數:
159.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59.6 坪
總現值:
30.1 萬
拍後增值:
-1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636地號,面積 3,165.1 m2,持分 1/6,43.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7,總底價 54.4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稱636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座落,部分為農田,建物所有權及占用 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土地上之農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分,惟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債務人查 報,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 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 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 始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承買權並優於共有人。
4.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 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 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 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拍定後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上述事由請 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636地號
3,165.1 m2 × (1/6) × 570 元 - 43.6 萬元
= -1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8
2拍 點交
159.7 坪 / 83.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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