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助梅1112

高雄市橋頭區甲昌路69號

1拍 點交 待拍
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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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0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975
保證金:
195
總坪數:
52.8
坪單價:
18.4萬/坪
持分地坪:
16.1 坪
公告建坪:
52.8 坪
總現值:
85.2 萬
拍後增值:
-78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47.7 坪
附建坪:
5.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甲圍段 870地號,面積 53.2 m2,持分 1/1,87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高雄市橋頭區甲昌路69號,建號 379,持分 1/1,62 萬
一層:41.08二層:39.64騎樓:8.12合計:88.84 (2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橋頭區甲昌路69號,建號 876,持分 1/1,43 萬
二層:11.44三層:51.08屋頂突出物:6.19合計:68.71 陽台2.40,雨遮14.76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4月28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樓前方、
3.
3樓(整層)、4樓(屋 突)有增建,第三人即債務人陳柏諺之妻在場表示,房屋現為債務人陳柏諺與家人同住;惟實際 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暫編876建號建物不具獨立性,不論是否由債務人出資興建,均附合於主建物,併為本件查 封效力所及。因未辦保存登記,如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者,拍定人或承受人應負擔 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且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或承受,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甲圍段 870地號
53.2 m2 × (1/1) × 16,000 元 - 870 萬元
= -78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6
1拍 不點交
11.2 坪 / 190 萬
2025/12/17
3拍 不點交
45.4 坪 / 299.6 萬
2026/1/7
3拍 點交
23.3 坪 / 217.6 萬
2025/12/17
2拍 不點交
40.5 坪 / 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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