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勇21859

高雄市橋頭區高雄巿甲昌路通山巷5弄1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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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80
保證金:
76
總坪數:
40.5
坪單價:
9.4萬/坪
持分地坪:
12 坪
公告建坪:
40.5 坪
總現值:
63.6 萬
拍後增值:
-18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40.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新莊段 1255地號,面積 79.5 m2,持分 1/2,24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高雄市橋頭區高雄巿甲昌路通山巷5弄16號,建號 333,持分 1/2,50 萬
1層:372層:37合計:74.0 (2層加強磚造住家用)
2.
高雄市橋頭區高雄巿甲昌路通山巷5弄16號(未保存登記建物部分),建號 965,持分 1/2,85 萬
第1層:35.25第2層:39.69第3層:76.70第4層:42.24合計:193.88
法院筆錄 (8)
2.
如備註。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4月1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有增建,頂樓有 嚴重壁癌,屋況尚可。又鄰居表示現由債務人居住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及土地共有人 均有優先承買權。同時為土地及建物之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需連同土地及建物一併優先 購買;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 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965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 注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
9.
1270地號土地(佔用鄰地部分將來有被訴請 拆除之虞),所占用之
10.
1270地號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諸如 海砂屋、凶宅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新莊段 1255地號
79.5 m2 × (1/2) × 16,000 元 - 245 萬元
= -18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9
1拍 點交
101 坪 / 6,600 萬
2025/9/9
3拍 不點交
25.7 坪 / 192 萬
2025/9/9
3拍 不點交
20.1 坪 / 179.2 萬
2025/9/9
特拍 不點交
36.1 坪 / 4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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