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夏50951

高雄市橋頭區仕豐路神農巷21弄14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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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1/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055
保證金:
211
總坪數:
86
坪單價:
12.3萬/坪
持分地坪:
36.8 坪
公告建坪:
86 坪
總現值:
377.4 萬
拍後增值:
-23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82.2 坪
附建坪:
3.8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311地號,面積 179 m2,持分 1/4,225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312地號,面積 77 m2,持分 1/1,39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橋頭區仕豐路神農巷21弄14號,建號 62,持分 1/1,280 萬
一層:76.98二層:76.98合計:153.96 (2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橋頭區仕豐路神農巷21弄14號,建號 1059,持分 1/1,160 萬
一層:31.80三層:85.95合計:117.75 陽台12.51 (3層)
法院筆錄 (5)
2.
如備註欄所示。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5月8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債務人黃民原之母在場稱,拍買標的由 債務人黃民原及其家人自行居住使用,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 非自然死亡情形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嗣於民國114年8月4日履勘時,債務人黃民原 在場稱,拍賣標的由伊自行居住使用,未有出租或出借,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 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情形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 示,311地號位於標的建物後方,除1059建號部分坐落其上外,亦有其他土地共有人之未辦保存 登記建物部分坐落。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標的為加強磚造二層樓透天住宅(現已增建至三 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311地號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 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 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 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 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 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1059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據謄本所 載,本建物部分使用同段309地號土地。如無合法坐落權源,該占用部分建物將來恐有被訴請拆 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9.
31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 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311地號
179 m2 × (1/4) × 31,000 元 - 225 萬元
= -86.3萬元
2.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312地號
77 m2 × (1/1) × 31,000 元 - 390 萬元
= -15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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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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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坪 / 75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15.7 坪 / 3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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