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364三

高雄市大寮區頂寮段28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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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 ~ 2026/05/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4
保證金:
1.7
總坪數:
5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5 坪
總現值:
20.9 萬
拍後增值:
1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寮區 頂寮段 287地號,面積 148 m2,持分 1/9,8.4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17,總底價 13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2拍,2026/1/7,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6/1/28,總底價 8.4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民國114年7月10日現場執行時,標的為上寮路3─6號前方道路及部分圍牆內空地,地政稱為計畫道路用地,依鑑定報告,土地均屬道路用地。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萬肆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寮區 頂寮段 287地號
148 m2 × (1/9) × 12,717 元 - 8.4 萬元
= 1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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