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364一

高雄市大寮區保生段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41.6
  • 147 點閱
  • 0 列管
  • 2026/1/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 ~ 2026/05/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1.6
保證金:
28.3
總坪數:
65.1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65.1 坪
總現值:
387.3 萬
拍後增值:
24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1地號,面積 214.8 m2,持分 2144/10000,30.1 萬
2.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2地號,面積 1,343.6 m2,持分 1/9,98 萬
3.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3地號,面積 178.4 m2,持分 1/9,13.5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17,總底價 221萬,保證金 44.2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6/1/7,總底價 176.8萬,保證金 35.4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3拍,2026/1/28,總底價 141.6萬,保證金 28.3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民國114年7月10日現場執行時,標的均為道路,依鑑定報告,土地均屬道路用地,
2.
43地號為大勇街160─222號房屋前方道路。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肆拾壹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5.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1地號
214.8 m2 × (2144/10000) × 18,000 元 - 30.1 萬元
= 52.8萬元
2.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2地號
1,343.6 m2 × (1/9) × 18,000 元 - 98 萬元
= 170.7萬元
3.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3地號
178.4 m2 × (1/9) × 18,000 元 - 13.5 萬元
= 22.2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大寮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