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364一

高雄市大寮區保生段4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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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1
保證金:
44.2
總坪數:
65.1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65.1 坪
總現值:
365.8 萬
拍後增值:
14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1地號,面積 214.8 m2,持分 2144/10000,47 萬
2.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2地號,面積 1,343.6 m2,持分 1/9,153 萬
3.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3地號,面積 178.4 m2,持分 1/9,21 萬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民國114年7月10日現場執行時,標的均為道路,依鑑定報告,土地均屬道路用地,
3.
43地號為大勇街160─222號房屋前方道路。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1地號
214.8 m2 × (2144/10000) × 17,000 元 - 47 萬元
= 31.3萬元
2.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2地號
1,343.6 m2 × (1/9) × 17,000 元 - 153 萬元
= 100.8萬元
3.
高雄市 大寮區 保生段 43地號
178.4 m2 × (1/9) × 17,000 元 - 21 萬元
= 1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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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08.2 坪 / 1,800 萬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6.1 坪 / 3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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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36.8 坪 / 624 萬
2025/12/17
2拍 不點交
36.2 坪 / 504 萬
2025/12/17
3拍 點交
96.8 坪 / 1,39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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