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育30352甲

彰化縣埔鹽鄉大新路5之7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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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8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585
保證金:
117
總坪數:
55
坪單價:
10.6萬/坪
持分地坪:
25.3 坪
公告建坪:
55 坪
總現值:
25.1 萬
拍後增值:
-45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埔鹽鄉 新水段 257地號,面積 465 m2,持分 1/6,450 萬
2.
彰化縣 埔鹽鄉 新水段 258地號,面積 6 m2,持分 1/1,35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埔鹽鄉大新路5之7號,建號 78,持分 1/1,60 萬
一層:34.36二層:47.86騎樓:13.50合計:95.72 (住商用、加強磚造、2層)
2.
彰化縣埔鹽鄉大新路5之7號,建號 205,持分 1/1,40 萬
屋頂突出物:7.56一層:6.21二層:12.30三樓層:60.15合計:86.22
法院筆錄 (4)
2.
本件據地政人員稱編號1建物有增建,編號1建物旁亦有具獨立出入門戶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該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編號2土地上。債權人代理人當場請求就上開增建及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一併測量查封(即編號2建物)。據債務人之妻在場稱,編號2建物為債務人建造,上開建物現 無人使用,僅堆放債務人之物。本件拍定後僅建物點交,其餘不點交。
3.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兩標拍賣。
4.
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 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8.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面積以實測(此由拍定人自理)為準,拍定人無法 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拍定後不得以此或以面積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又編號2建物佔用數筆鄰地,鄰地均非本件拍賣範圍,拍定人應自行負擔鄰地所有權人日後訴請 拆屋還地之風險。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埔鹽鄉 新水段 257地號
465 m2 × (1/6) × 3,000 元 - 450 萬元
= -426.7萬元
2.
彰化縣 埔鹽鄉 新水段 258地號
6 m2 × (1/1) × 3,000 元 - 35 萬元
= -3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8
1拍 不點交
25.4 坪 / 220 萬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133.3 坪 / 225 萬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179.4 坪 / 306 萬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7.3 坪 / 26 萬
2025/12/10
3拍 不點交
61.1 坪 / 16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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