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680

臺南市北門區舊埕段109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4.8
  • 71 點閱
  • 0 列管
  • 2026/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8
保證金:
5
總坪數:
177.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77.5 坪
總現值:
33 萬
拍後增值:
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養殖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北門區 舊埕段 1090地號,面積 3,301.4 m2,持分 1/6,19.9 萬
(一般農業區 養殖用地)
2.
臺南市 北門區 舊埕段 1093地號,面積 231.8 m2,持分 1/24,1.3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北門區 舊埕段 1111地號,面積 647.4 m2,持分 1/24,3.6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24,總底價 38.5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1/14,總底價 30.8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88年10月假扣押查封時,編號1土地為漁塭,編號
2.
3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坐落。據鑑定報告書所載,編號
3.
2土地為漁塭,編號3土地上有三棟平房坐落。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地上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5.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以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優購權身分之有無以拍定時為準,且主張優購權人須於優購期間內提出有優購權之證明文件(如租賃契約等)以供審查後,始得優先承買。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北門區 舊埕段 1090地號
3,301.4 m2 × (1/6) × 500 元 - 19.9 萬元
= 7.6萬元
2.
臺南市 北門區 舊埕段 1093地號
231.8 m2 × (1/24) × 1,500 元 - 1.3 萬元
= 0.1萬元
3.
臺南市 北門區 舊埕段 1111地號
647.4 m2 × (1/24) × 1,500 元 - 3.6 萬元
= 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4
1拍 不點交
39.5 坪 / 80 萬
2026/2/24
特拍 不點交
1,615.9 坪 / 27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北門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