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壬47105

彰化縣二林鎮偉糖段36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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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5.6
總坪數:
55.1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55.1 坪
總現值:
71 萬
拍後增值:
-57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二林鎮 偉糖段 365地號,面積 1,008 m2,持分 1/9,78 萬
2.
彰化縣 二林鎮 偉糖段 371地號,面積 171 m2,持分 1/9,14 萬
3.
彰化縣 二林鎮 偉糖段 373地號,面積 459 m2,持分 1/9,36 萬
法院筆錄 (5)
2.
查封時,土地均坐落建物,部分為空地、花圃、道路。土地均係拍賣應有 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之 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 標人自行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7.
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 查明)。
8.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 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餘仍歸拍定人買受。 六、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 建物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9.
優先承買權經行使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以嗣後有優先承買權承買而未 能全部得標為由,向本院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二林鎮 偉糖段 365地號
1,008 m2 × (1/9) × 3,900 元 - 78 萬元
= -34.3萬元
2.
彰化縣 二林鎮 偉糖段 371地號
171 m2 × (1/9) × 3,900 元 - 14 萬元
= -6.6萬元
3.
彰化縣 二林鎮 偉糖段 373地號
459 m2 × (1/9) × 3,900 元 - 36 萬元
= -1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1拍 部分點交
68.9 坪 / 1,000 萬
2025/12/9
2拍 部分點交
184.5 坪 / 1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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