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現況上306地號為道路,其餘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 落,有無使用或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306地號之土地現作為道路使用,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依目的性限 縮解釋,306地號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309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 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六、本件土地均為墾丁國家公園區之土地,分區別均為第二種一般管制區,用 地別:
9.
308地號為鄉村建築用地,307地號為農業用地,309地號為鄉 村建築用地(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