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癸20741

雲林縣土庫鎮民生路94巷1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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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6.7
保證金:
1.4
總坪數:
7.6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7.6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7.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雲林縣土庫鎮民生路94巷1號,建號 1194,持分 1/4,6.7 萬
第一層:100.44合計:100.44 (磚造木材瓦頂、磚造鋼骨石面瓦頂住宅1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14,總底價 8.3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1194建號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 受創或火災受損等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應自行查證,審慎投標,以免受損。 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據此 請求撤銷拍定。
2.
他項權利:無。
3.
投標人於拍定後就與建物共有人、基地所有人間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本院不代為處理。 六、拍賣之建物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 坐落基地非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4.
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租地建屋)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4條)。請主張權利 之人主動向法院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5.
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建物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建 物共有人),則其餘建物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建物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6.
1194建號為未保存登記建物,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 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7.
1194建號建物之基地未拍賣,應買人應自行負擔被基地所有人請求拆除之危險。
8.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鄰近待拍
2026/1/29
3拍 不點交
69.7 坪 / 523.6 萬
2026/1/29
特拍 部分點交
101.7 坪 / 6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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