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孔19924

新竹市大庄段783-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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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8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9.4
保證金:
15.9
總坪數:
21.1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21.1 坪
總現值:
124.4 萬
拍後增值:
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市 大庄段 783-1地號,面積 88.6 m2,持分 1/2,58.7 萬
(道路用地 )
2.
新竹市 大庄段 785-1地號,面積 51.2 m2,持分 1/2,20.7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783-1地號其上有門牌新竹市香山區中華 路五段320巷35弄2號房屋部分占用,其餘為空地;785-1地號部分空地,部分其 上有一鐵皮車庫占用。另依債權人查報,上開房屋及車庫均為土地共有人自行 居住使用。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僅拍賣應有 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 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 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 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 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 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7.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皆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 承買權,惟須就其共有之土地一併主張,不得選擇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又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該筆土地之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優 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標的。 六、如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 定,則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承買權,且其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
9.
本件標的使用分區劃定依前案鑑價報告為擬定新竹市(朝山地區)細部計畫 道路用地,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有無徵收、協議價購等 情事均迭有異動,實際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詳細內容,及 有無取得或使用上限制之情事再行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新竹市 大庄段 783-1地號
88.6 m2 × (1/2) × 20,491 元 - 58.7 萬元
= 32.1萬元
2.
新竹市 大庄段 785-1地號
51.2 m2 × (1/2) × 13,153 元 - 20.7 萬元
= 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30
1拍 不點交
24.7 坪 / 454 萬
2026/1/15
3拍 部分點交
35 坪 / 1,00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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