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53404甲

新竹市仁愛段78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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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4
保證金:
4.7
總坪數:
23.2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23.2 坪
總現值:
195.5 萬
拍後增值:
17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乙種工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仁愛段 782地號,面積 230 m2,持分 1/3,23.4 萬
(乙種工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25,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假扣押查封後,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現作為道路使用, 為新竹市香山區牛埔東路568巷13弄巷道之一部分。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 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 交。
2.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 113年度司執字第3164號)特別拍賣底價。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仁愛段 782地號
230 m2 × (1/3) × 25,500 元 - 23.4 萬元
= 17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6
1拍 不點交
36.3 坪 / 348 萬
2026/3/26
1拍 點交
305.2 坪 / 1,281 萬
2026/4/15
1拍 不點交
7.3 坪 / 43 萬
2026/4/8
2拍 點交
40.4 坪 / 40.5 萬
2026/3/26
3拍 不點交
1.9 坪 / 29.4 萬
2026/3/26
3拍 不點交
13.1 坪 / 54.1 萬
2026/3/26
3拍 不點交
64.6 坪 / 68.8 萬
2026/3/19
特拍 不點交
1.2 坪 / 6.1 萬
2026/3/19
特拍 不點交
3.6 坪 / 16.3 萬
2026/3/19
特拍 不點交
4.1 坪 / 1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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