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059建號建物現場履勘時,經按鈴無人回應,經鎖匠開鎖入內,屋內有冰箱、電風扇及些許雜物,據警衛稱已2年多無人居住,另據管理室稱管理費每月1780元,至今累積約3萬多元之管理費尚未繳納,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故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9月24日新北消指字第1141929979號函覆,自107年1月1日至114年9月21日止未曾受理旨揭地址火災案件;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4年9月30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44135144號函覆,受訪人稱未聽聞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新北市工務局114年9月24日新北工建字第1141929858號函覆,本件建築物未申請辦理震災後建築危險分級及評估紀錄,故無相關資料可稽;經核能安全委員會114年9月24日核輻字第1140014207號函覆,本件建築物未包含於放射性汙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