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分三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債務人得指定其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如未予指定,則由本公司逕行指定。
3.
據查封筆錄記載:310地號土地現為筊白筍田,部分為產業道路。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由債務人全體管理使用,僅對土地執行。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5.
本件拍賣之土地除道路部分後不點交,其餘按現況點交。
6.
拍賣之土地於查封時由債務人種植筊白筍,未一併估價拍賣,債務人應於拍定後待收成時自行將地上作物收取或遷移,否則法院一併點交拍定人,不另命補償。六、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
8.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