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之不動產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拍賣土 地現況:一馬公市雙湖段106-4地號:作為道路使用,南、北側鄰建物,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 實測為準。二馬公市雙湖段106-8地號:作為道路使用,東側鄰建物,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 測為準。上開查封標的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定佔有部分。三馬公市雙湖段106-10地號: 有一建物坐落其上,門牌號碼為澎湖縣馬公市光華92之1號,北側鄰路,西側鄰件未,有無地上 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上開三筆土地相鄰,106-4地號位於北側,106-8地號位於西側,106-1 0地號位於南側。四馬公市雙湖段286建號:西北側有增建。
6.
澎府建使(外)字第239號使用執照,是屬法定空地,另同段106-
8.
本件423建號位置部分跨越鄰地(雙湖段106-
9.
106-9地號)可 能部分占用鄰地,有無占用權源不詳,占用之土地亦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 拍賣之423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 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