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亥35180

屏東縣新園鄉港墘路60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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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4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33.4
保證金:
26.7
總坪數:
15.2
坪單價:
8.8萬/坪
持分地坪:
30 坪
公告建坪:
15.2 坪
總現值:
34.8 萬
拍後增值:
-9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5.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吉段 121地號,面積 298 m2,持分 1/3,125.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屏東縣新園鄉港墘路60號,建號 83,持分 1/3,6.8 萬
一層:53.87二層:65.83騎樓:11.96合計:131.66 (2層加強磚造農舍)
2.
屏東縣新園鄉港墘路60號,建號 暫711,持分 1/3,1.1 萬
一層:18.68合計:18.68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20,總底價 166.5萬,保證金 33.3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係拍賣121地號土地及83建號建物(含暫711建號增建部分)之應有部分,其中拍賣之83 建號及暫711建號增建部分坐落於121地號土地上外,121地號部分土地上有第三人之鐵皮建物及 棚架,部分土地為屋前庭院空地及屋後之空地,屋後空地有堆放雜物,土地及建物由共有人居 住使用,拍定後均不點交。上開第三人之鐵皮建物、棚架及雜物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請投標 人與應買人注意。
2.
本件拍賣之121地號土地登記謄本上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法定空地面積4433.6平方公 尺」、「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等,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暫711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 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4.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拍賣之土地雖非耕 地,惟坐落於土地上之83建號建物登記謄本記載為「農舍」,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本件是否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農舍之證明文 件。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移轉登記,拍定人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5.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含暫711建號增建部分)之應有部分,建物及土地之共有人對共有拍 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先承買權須就全部標的(土地及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前開優先 購買權人之優先承買權次序如下:
6.
建物共有人。
7.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承買權人到 場應買,其餘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 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買權無效。 六、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吉段 121地號
298 m2 × (1/3) × 3,500 元 - 125.5 萬元
= -9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1 ~ 2026/5/10
應買 不點交
7.3 坪 / 15.4 萬
2026/2/11 ~ 2026/5/10
應買 點交
4.4 坪 / 9.3 萬
2026/2/11 ~ 2026/5/10
應買 不點交
24.9 坪 / 5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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