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癸12088

屏東縣新園鄉福德路178之7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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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1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34.4
保證金:
26.9
總坪數:
37.8
坪單價:
3.6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37.8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37.8 坪
其他內容:
2層
郭義德
郭義德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屏東縣新園鄉福德路178之7號,建號 暫274,持分 1/2,134.4 萬
一層:125.05二層:125.05合計:250.1 (二層)
拍賣紀錄 (2)
1拍,2026/6/30,總底價 210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5.6萬/坪,流標
2拍,2026/7/21,總底價 168萬,保證金 33.6萬,坪單價 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1.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共有人共同居住使用。 2.本件僅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且建物坐落之基地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故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trial投標人出價。
3.
本件拍賣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4.
本件僅拍賣暫274建號建物,該建物坐落之219地號、220地號及221地號土地均係第三人分 別所有且均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至於拍定後拍定人與基地所有人間就本件拍賣建物坐落基地 範圍成立之法律關係,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本件係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 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 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 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鄰近待拍
2026/7/31 ~ 2026/10/30
應買 部分點交
42 坪 / 307.3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7.5 坪 / 39.9 萬
2026/7/31 ~ 2026/10/30
應買 點交
51 坪 / 128 萬
2026/8/19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464.7 萬
2026/8/19
1拍 點交
71.5 坪 / 625 萬
2026/8/5
1拍 部分點交
21.7 坪 / 329.8 萬
2026/7/30 ~ 2026/10/29
應買 點交
63.2 坪 / 1,200 萬
2026/8/6
1拍 不點交
72.1 坪 / 487.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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