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楓29129

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85-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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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56
保證金:
331.2
總坪數:
398.2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398.2 坪
總現值:
534.5 萬
拍後增值:
-1,12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2地號,面積 1,408 m2,持分 1/8,198 萬
(保護區 )
2.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6地號,面積 1,522 m2,持分 1/8,214 萬
(保護區 )
3.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7地號,面積 594 m2,持分 1/8,84 萬
(保護區 )
4.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14地號,面積 6,639 m2,持分 1/8,934 萬
(保護區 )
5.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15地號,面積 275 m2,持分 2/12,226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民國114年4月24日現場查封,經執行人員目視,現場 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
3.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 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185-
8.
185-
9.
185-
10.
185-14地號使用分區為楊梅都市計畫(民國62 年9月14日)之保護區。185-15地號使用分區為楊梅都市計畫(民國62年9月14 日)之住宅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 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 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11.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另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就部分行使優先承 買權。若共有人結構不同,共有人僅對其共有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 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六、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拍賣之不動產如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 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與 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 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2.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 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 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 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5)
1.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2地號
1,408 m2 × (1/8) × 3,500 元 - 198 萬元
= -136.4萬元
2.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6地號
1,522 m2 × (1/8) × 3,500 元 - 214 萬元
= -147.4萬元
3.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7地號
594 m2 × (1/8) × 3,500 元 - 84 萬元
= -58萬元
4.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14地號
6,639 m2 × (1/8) × 3,500 元 - 934 萬元
= -643.5萬元
5.
桃園市 楊梅區 頭重溪段 185-15地號
275 m2 × (2/12) × 19,600 元 - 226 萬元
= -13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1拍 不點交
29.1 坪 / 951 萬
2026/1/7
2拍 點交
83.3 坪 / 1,130.6 萬
2025/12/31
3拍 部分點交
27.2 坪 / 683.8 萬
2025/12/24
3拍 不點交
4.8 坪 / 11.6 萬
2026/1/8
特拍 點交
10.9 坪 / 303.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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