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117080

臺南市安定區港口段3109-23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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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
保證金:
13
總坪數:
5.4
坪單價:
11.9萬/坪
持分地坪:
5.4 坪
總現值:
39.8 萬
拍後增值:
-2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109-23地號,面積 3 m2,持分 1/1,1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109-24地號,面積 4 m2,持分 1/1,1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109-25地號,面積 5 m2,持分 1/1,2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4.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109-26地號,面積 6 m2,持分 1/1,2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現有其他建物增建佔用,餘為空地。又 拍賣之土地登記謄本之其他登記事項均記載:
3.
權狀註記事項港口段1235建 號之建築基地地號:港口段3109-2地號。
4.
分割自:港口段3109-2地號。債 權人具狀陳報拍賣之土地相鄰位於安定區港口281-1號旁,現況為長條形的空 地,土地上堆放雜物。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為圍牆內空地。應買人請自 行查證,拍定後編號1土地不點交、餘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8.
編號1土地建物所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基地坐落部分有優先 承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 件;且上開建物所有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 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 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應買人於應 買前自行查明注意並謹慎評估。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4)
1.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109-23地號
3 m2 × (1/1) × 22,100 元 - 10 萬元
= -3.4萬元
2.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109-24地號
4 m2 × (1/1) × 22,100 元 - 15 萬元
= -6.2萬元
3.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109-25地號
5 m2 × (1/1) × 22,100 元 - 20 萬元
= -9萬元
4.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109-26地號
6 m2 × (1/1) × 22,100 元 - 20 萬元
= -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1拍 點交
121.9 坪 / 1,685 萬
2025/12/31
1拍 不點交
13.5 坪 / 60 萬
2026/1/7
2拍 不點交
47.9 坪 / 252 萬
2026/1/6
3拍 不點交
488.2 坪 / 2,5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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