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土111

苗栗縣銅鑼鄉竹圍段11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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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
保證金:
4
總坪數:
55.9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55.9 坪
總現值:
22.2 萬
拍後增值:
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銅鑼鄉 竹圍段 110地號,面積 652 m2,持分 1/20,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銅鑼鄉 竹圍段 110-1地號,面積 3,041 m2,持分 1/20,1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14,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4年9月30日現場查封時,
2.
110─1地號土地上為田地、部分植栽、部分竹林。
3.
上開農作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4.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後,法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7.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9.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其與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時,則以承租人為優先。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銅鑼鄉 竹圍段 110地號
652 m2 × (1/20) × 1,200 元 - 4 萬元
= -0.1萬元
2.
苗栗縣 銅鑼鄉 竹圍段 110-1地號
3,041 m2 × (1/20) × 1,200 元 - 16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0
1拍 部分點交
56.7 坪 / 420 萬
2026/3/11
1拍 點交
159.6 坪 / 23.3 萬
2026/3/17
9拍 不點交
263.8 坪 / 524.4 萬
2026/3/17
9拍 部分點交
696.7 坪 / 50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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