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未395一

高雄市永安區復興段23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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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
保證金:
3
總坪數:
12.7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2.7 坪
總現值:
5.4 萬
拍後增值:
-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永安區 復興段 234地號,面積 17,571.4 m2,持分 216/90720,15 萬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03年10月1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34地號土地241地號土地後方之魚塭所包圍之水道及樹木,無路可通行。嗣於民國114年7月11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34地號土地係雜樹林及堤道。債權人之代理人於民國114年7月23日具狀陳報稱標的物現為空地及雜樹林且無路可達。另據民國114年7月9日之鑑價報告所載,標的物現為養殖魚塭間之土堤,部分為竹子港排水之水道,其餘為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9.
本件標的物未臨路,須由鄰地出入,將來如有通行權之爭執,請依實體判決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永安區 復興段 234地號
17,571.4 m2 × (216/90720) × 1,300 元 - 15 萬元
= -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1拍 不點交
36 坪 / 157 萬
2026/1/20
1拍 不點交
165.1 坪 / 4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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