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辛51418

屏東縣恆春鎮白砂段89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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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6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8
保證金:
3.4
總坪數:
11.9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11.9 坪
總現值:
18.5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國家公園區
林俊銘
林俊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林俊銘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屏東市青島街1之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白砂段 890地號,面積 1,730.8 m2,持分 15731/692000,16.8 萬
(國家公園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22,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 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現有第三人建物(白砂路32.32-1.32-2.32-3號)。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 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墾丁國家公園區遊憩區-野外育樂用地,其使用上有無 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 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 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
6.
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登記費25元、書狀費80元, 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 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白砂段 890地號
1,730.8 m2 × (15731/692000) × 4,700 元 - 16.8 萬元
= 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4
1拍 點交
2,627 坪 / 1,585 萬
2026/3/3
2拍 不點交
60.3 坪 / 320 萬
2026/3/3
2拍 點交
0.5 坪 / 96 萬
2026/2/25
3拍 不點交
350.1 坪 / 18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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