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洪87540

屏東縣恆春鎮頂水泉段9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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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
保證金:
12
總坪數:
129.4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29.4 坪
總現值:
119.8 萬
拍後增值:
5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國家公園區
伍恕芬
伍恕芬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頂水泉段 91地號,面積 2,567 m2,持分 1/6,60 萬
(國家公園區 )
拍賣紀錄 (5)
1拍,2026/4/28,總底價 117萬,保證金 23.4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6/5/19,總底價 93.6萬,保證金 18.8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6/6/9,總底價 74.9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應買,2026/6/16~2026/9/15,總底價 74.9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0.6萬/坪,停拍
停拍,2026/6/23,停拍
法院筆錄 (4)
1.
種植景觀樹,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地上作物均非本次拍賣範圍,且未 臨路,請應買人注意。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土地使用分區係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之第二種一般管制區農業用地,其所 有權之移轉有土地法第17條至20條規定適用,如承買人為大陸地區人民、法 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區投資之公司,則需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之限制,請應買人注意。
4.
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 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頂水泉段 91地號
2,567 m2 × (1/6) × 2,800 元 - 60 萬元
= 59.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30
1拍 不點交
65.1 坪 / 65 萬
2026/6/30
1拍 不點交
23.1 坪 / 16.5 萬
2026/6/30
1拍 不點交
5.1 坪 / 31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21.7 坪 / 20.8 萬
2026/6/30
2拍 點交
3.4 坪 / 22.4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1.7 坪 / 1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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