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855地號土地相連,大部分面積為養殖用水池,少部分為私設 道路,842地號土地有少部分上有建物坐落。據債權人稱: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 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 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 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各共有人就 其共有土地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7.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842地號土地之地上權 人、典權人或承租人就842地號土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842地號土地經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得 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六、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