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60地號地號土地現均有墓 碑。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土地均位於西雲路185巷內之五股區第二公墓 範圍內,即御史路64巷東側山坡上,主要臨約3公尺之墓園步道,地上現況主要 均做為墓園使用,其中258地號有部分面積已做為墓園步道。
9.
本件259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 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 六、本件標的土地使用分區均為「保護區」,惟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及開發限制,請投標人自行洽詢主管機關。
10.
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 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 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 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 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 關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