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76513

臺南市安南區城南段93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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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0.9
保證金:
22.2
總坪數:
111.8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11.8 坪
總現值:
62.4 萬
拍後增值:
-4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城南段 937地號,面積 615.8 m2,持分 6/10,110.9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5)
2.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4年7月9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37地 號現為雜草空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土地現況為空地、雜樹,疑似 有墳墓坐落土地上,實際狀況需以地政機關測量為準。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 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城南段 937地號
615.8 m2 × (6/10) × 1,690 元 - 110.9 萬元
= -4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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