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76513

臺南市安南區城南段93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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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0 ~ 2026/07/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1.1
保證金:
14.3
總坪數:
111.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11.8 坪
總現值:
62.4 萬
拍後增值:
-8.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城南段 937地號,面積 615.8 m2,持分 6/10,71.1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2/24,總底價 110.9萬,保證金 22.2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6/3/17,總底價 88.8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6/4/7,總底價 71.1萬,保證金 14.3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4年7月9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37地 號現為雜草空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土地現況為空地、雜樹,疑似 有墳墓坐落土地上,實際狀況需以地政機關測量為準。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 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城南段 937地號
615.8 m2 × (6/10) × 1,690 元 - 71.1 萬元
= -8.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6
1拍 不點交
17.6 坪 / 30 萬
2026/5/6
1拍 不點交
55 坪 / 50 萬
2026/5/13
1拍 不點交
14.3 坪 / 300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22.2 坪 / 198 萬
2026/5/19
2拍 點交
4.6 坪 / 48 萬
2026/5/19
3拍 不點交
220.1 坪 / 194.4 萬
2026/5/12
3拍 不點交
20.5 坪 / 77.2 萬
2026/5/12
3拍 不點交
5.1 坪 / 4.9 萬
2026/5/5
特拍 不點交
654.2 坪 / 826.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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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14.5 坪 / 5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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