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戊52607

新竹縣新埔鎮五埔段18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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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1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1.1
保證金:
34.2
總坪數:
717.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717.6 坪
總現值:
308.4 萬
拍後增值:
13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五埔段 18地號,面積 4,744.3 m2,持分 1/2,171.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12,總底價 267.3萬,保證金 53.5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6/4/16,總底價 213.8萬,保證金 42.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114.12.8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本件土地為雜林,部分有道路, 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3.
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6.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 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7.
本件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五埔段 18地號
4,744.3 m2 × (1/2) × 1,300 元 - 171.1 萬元
= 137.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3
2拍 點交
75.2 坪 / 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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