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祥62526

臺南市將軍區保源段161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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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8
保證金:
5.8
總坪數:
66.8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66.8 坪
總現值:
18.3 萬
拍後增值:
-1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保源段 1612地號,面積 2,651 m2,持分 1/12,28.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3/17,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田地,土地目前未種植作物,應買人 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未明,拍定後不點 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是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 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 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六、拍賣土地是屬重劃區內耕地出賣,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 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 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8.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保源段 1612地號
2,651 m2 × (1/12) × 830 元 - 28.8 萬元
= -1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4
1拍 不點交
47.7 坪 / 261 萬
2026/3/31
1拍 不點交
3.8 坪 / 10 萬
2026/3/25
1拍 部分點交
376.3 坪 / 2,365 萬
2026/4/14
2拍 不點交
3.3 坪 / 6.4 萬
2026/4/7
3拍 點交
59.2 坪 / 63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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