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拍賣建物現況:西嶼鄉二崁南段461地號上有2幢建物坐 落其上。信箱上寫有門牌號碼二崁9號。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439號所指之地上建物即36建 號,惟現場面積大略為153.32平方公尺,比登記面積大,另旁建物面積略為52.39平方公尺,亦 與登記不符,現場建物是否與36建號一致,因早期無圖可稽,且上述面積不符,是否經過增 建、改建、修建或滅失難以認定。聲請人代理人表示現場建物確為36建號;建物屋況不清楚。 該建物目前無人居住,目視現場疑似有經過修繕。
4.
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之執行,依民法第824 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 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5.
本件拍賣之房屋登記建號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本件 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6.
拍賣建物鄰近 西嶼鄉二崁傳統聚落,另依澎湖縣政府於112年7月18日府授文資字第11237025001號函公告「西 嶼鄉二崁村9號」為暫定古蹟,期間:112年6月2日至112年12月2日,建物維護及使用須依文化 資產保存法及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