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5板金職九8

新北市泰山區自強段114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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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60
保證金:
312
總坪數:
1,036.1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1,036.1 坪
總現值:
1,267.3 萬
拍後增值:
-29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林小陽
林小陽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泰山區 自強段 1141地號,面積 3,425.3 m2,持分 1/1,1,560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標的於前案指界程序,據地政人員在場指稱,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位於新北市泰山區大科一路301巷2弄91號西南方約40公尺處,現為雜木林。
3.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注意,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座落地點、坐落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或實際面積與謄本不符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本件依鑑定報告所載土地未臨路,拍定後不點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有抵押權設定,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
9.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據新北市政府函示及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為林口特定區計畫之保護區,關於土地之使用、開發之限制,應由投標人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依各該使用地類別之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標的物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10.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1.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12.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泰山區 自強段 1141地號
3,425.3 m2 × (1/1) × 3,700 元 - 1,560 萬元
= -29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4
3拍 不點交
51.5 坪 / 47.6 萬
2026/3/11
2拍 點交
3,535.9 坪 / 1,17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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