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B3-21號車位拍定後點交。二民國114年11月4日現場調查時發現建物即三鐵首馥大廈之B3-19號機械停車位,管理員表示需 有感應卡始能啟動車位升降。現場檢視停車位無車輛停放,據債權人稱感應卡現由債務人保 管,目前車位空置無人使用,無出租出借。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 題。
2.
本件不動產分5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 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