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4助午542

宜蘭縣大同鄉松羅段313-1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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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1 週四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8.4
總坪數:
1,636.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636.5 坪
總現值:
124.4 萬
拍後增值:
-6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宜蘭縣 大同鄉 松羅段 313-1地號,面積 5,410 m2,持分 1/1,1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3/12,總底價 240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依地政人員指界稱:松羅段313-1地號土地人車無法到達,依航照圖判斷應為雜木 林。拍定後點交。
2.
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4.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為雜草雜樹(木)叢生,於拍定後點交。
5.
本標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 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寺廟亦同(內政部89年6月23日內中地8912252號函)。但符合 該法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取得許可者,不在 此限。得承受耕地之私法人應買時應提出許可之證明文件。六、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 民資格文件。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 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並應於拍定、承受或應買後,提出同意負擔上開稅捐之 切結書,如未提出,本院得撤銷拍定、承受或應買;另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 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 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 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8.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或定著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 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實際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 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標的,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 0.25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0.
本條例中華民國8 9年1月4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11.
本條例中華民國89年 1月4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12.
共有耕地辦理單獨所有 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之宗數不可超過共有人之人 數。請應買人注意!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宜蘭縣 大同鄉 松羅段 313-1地號
5,410 m2 × (1/1) × 230 元 - 192 萬元
= -6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2拍 不點交
1,812 坪 / 87.2 萬
2026/5/12
2拍 點交
1,306.8 坪 / 73.6 萬
2026/5/5
2拍 不點交
2,538 坪 / 184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2,259.7 坪 / 120 萬
2026/5/5
2拍 不點交
2,105.1 坪 / 145.8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40.1 坪 / 180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2,047.9 坪 / 181.8 萬
2026/4/28
2拍 點交
1,654.7 坪 / 144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1,134.4 坪 / 99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359 坪 / 2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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