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執行筆錄、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341-2地號土地現為 空地;341-3地號土地現部分廠房坐落其上;341-4地號土地現有廠房坐落 其上;394地號土地為空地,劃歸為該區域供通行之路地;394-5地號土地 現有廠房坐落其上;394-
3.
394-7地號土地現為植被;另據債權人代理人 稱: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本件拍定後341-
5.
394-7地號土地依 現況點交;394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34 1-
7.
394-5地號土地為廠房坐落,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0.
拍賣之土地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 定人自理。
13.
341-4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