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祥36036

臺南市關廟區南雄段364-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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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8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0
保證金:
18
總坪數:
32.3
坪單價:
2.8萬/坪
持分地坪:
32.3 坪
總現值:
67.3 萬
拍後增值:
-2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關廟區 南雄段 364-1地號,面積 534 m2,持分 1/5,9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3/24,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之土地為巷道與種有果樹。另鑑價報告記 載:土地現況由四公尺寬的大仁街17巷貫穿,地勢平坦,地形呈不規則形,現 況地上部分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部分作為道路使用、部分種植芒果等果樹。 上開建物及果樹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 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3.
建物所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基地坐落部分有優先承買權。惟 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且上開 建物所有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 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依不動產謄本記載,有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 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應買人於應 買前自行查明注意並謹慎評估。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有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關廟區 南雄段 364-1地號
534 m2 × (1/5) × 6,300 元 - 90 萬元
= -2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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