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孔37724乙

新竹縣新埔鎮汶水坑段388-2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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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8 ~ 2026/08/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84.8
保證金:
177
總坪數:
2,253.5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2,253.5 坪
總現值:
968.5 萬
拍後增值:
8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88-2地號,面積 11,266 m2,持分 3/8,663.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1273地號,面積 5,160 m2,持分 5/8,22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3/19,總底價 1,382.4萬,保證金 276.5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6/4/23,總底價 1,105.9萬,保證金 221.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6/5/21,總底價 884.8萬,保證金 177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2)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該等土地為雜林,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 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2.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 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 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 後本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 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 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 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 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 均不得異議。 六、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皆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 優先承買權,惟須就其共有之土地一併主張,不得選擇部分不動產主張優 先承買。又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該筆土地之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如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 標的。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88-2地號
11,266 m2 × (3/8) × 1,300 元 - 663.6 萬元
= -114.3萬元
2.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1273地號
5,160 m2 × (5/8) × 1,300 元 - 221.2 萬元
= 198.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8
1拍 不點交
419.6 坪 / 27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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