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坤76189

臺南市柳營區柳南段102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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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8 ~ 2026/08/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8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17.3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17.3 坪
總現值:
73.2 萬
拍後增值:
1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柳營區 柳南段 1022地號,面積 229.4 m2,持分 1/4,60.8 萬
(道路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4/14,總底價 75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2拍,2026/5/5,總底價 67.5萬,保證金 13.5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3拍,2026/5/26,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土地為水泥空地,另本案查明現況時,土 地為計劃道路,鑑價報告記載土地現況為既成巷道,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 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柳營區 柳南段 1022地號
229.4 m2 × (1/4) × 12,761 元 - 60.8 萬元
= 1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30
3拍 點交
40.6 坪 / 389.2 萬
2026/6/16
1拍 點交
43.6 坪 / 350 萬
2026/6/23
2拍 不點交
21.8 坪 / 5.6 萬
2026/6/16
3拍 不點交
60.6 坪 / 192 萬
2026/6/24
特拍 不點交
4.3 坪 / 15.4 萬
2026/6/24
特拍 不點交
12.8 坪 / 10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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