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10月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90地號土地位於電桿編號 「大崛湖幹13=1A1B5366EA57」東方約300公尺處,依空照圖可知,其上為墓地 及空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上開墳墓所有權人 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留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
8.
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時間: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