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第379地號土地位於觀音區中山路 2段566號旁,部分為雜草地,部分為水泥空地;第389地號土地部分為巷道道路用地,部分為家佳五金賣場(中山路2段576號)門口前方停車空間;第403地號土 地上有中山路2段
3.
584號建物占用;第415地號土地領有建築使用執 照,其上有同段
6.
602號)占用。上開土地上之他人建物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且前開建 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本件拍賣不動產均係 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10.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觀音(新坡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1年1月15日)住宅 區、道路用地、商業區,僅供應買人參考,切確使用分區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 告為準。
12.
拍賣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 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 換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此緣由請求撤銷拍 定。
13.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 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 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