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戊83070

彰化縣田尾鄉曾厝崙段16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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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8 ~ 2026/09/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8.1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8.1 坪
總現值:
17.8 萬
拍後增值:
1.8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曾厝崙段 169地號,面積 1,077 m2,持分 1/40,1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4/8,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2拍,2026/5/6,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3拍,2026/6/10,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trial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有數棟未 保存登記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共有人間分管情形不明。且係拍賣應有 部分,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3.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 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 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 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六、經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函稱,拍賣土地為地籍圖重測區,其界址面積與 重測後成果不同,宜請注意。
4.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曾厝崙段 169地號
1,077 m2 × (1/40) × 6,600 元 - 16 萬元
= 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30
2拍 不點交
21.2 坪 / 80 萬
2026/6/18
1拍 不點交
69.1 坪 / 1,980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11.2 坪 / 32 萬
2026/6/24
2拍 不點交
53.8 坪 / 648 萬
2026/7/2
3拍 不點交
21.9 坪 / 89.6 萬
2026/6/16
3拍 部分點交
834.6 坪 / 5,408 萬
2026/6/30
特拍 不點交
67.2 坪 / 117.8 萬
2026/6/30
特拍 點交
462.1 坪 / 209.9 萬
2026/6/30
6拍 不點交
788.3 坪 / 19,66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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