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誠63535

嘉義市東區盧東段11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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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8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1.5
保證金:
24.3
總坪數:
84.3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84.3 坪
總現值:
133.8 萬
拍後增值:
1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市 東區 盧東段 110地號,面積 836.2 m2,持分 2/6,121.5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4/7,總底價 151.8萬,保證金 30.4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110地號未臨路。
2.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優先承買權之法定事由,需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本院 將另行通知拍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長久,請務 必審慎斟酌。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實體訴訟確認。
3.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 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 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4.
本件拍賣之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 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嘉義市 東區 盧東段 110地號
836.2 m2 × (2/6) × 4,800 元 - 121.5 萬元
= 1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6
3拍 不點交
418.5 坪 / 681.1 萬
2026/4/28
3拍 不點交
363.6 坪 / 307.9 萬
2026/4/28
3拍 不點交
312.8 坪 / 264.8 萬
2026/5/7
8拍 部分點交
14,483.7 坪 / 805.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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