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讓29869

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18之3號地下層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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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8 ~ 2026/09/17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4.5
保證金:
2.9
總坪數:
0
坪單價:
1,168.7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0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0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18之3號地下層,建號 42,持分 1/31200,14.5 萬
地下層:1279.70合計:1279.7 (7層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3)
1拍,2026/4/14,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1,611.9萬/坪,流標
2拍,2026/5/12,總底價 17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1,370.2萬/坪,流標
3拍,2026/6/9,總底價 14.5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1,168.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 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15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金寶山管理中心人員當場指稱: 「債務人所有塔位編號『B西111122號』櫃位,目前未使用。」等語。 民國114年10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標的位於金寶山景觀墓園金寶塔內,位於7層樓 之地下層,編號為『B西111122號』塔位。」等語。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靈骨塔)應有部分。惟該靈骨塔係一建物,於其中再行分割成多數空間, 約定由特定之(應有部分)所有人占用特定部分(特定空間)。★拍定後,拍定人是否即得使 用系封標的?或是否須先繳納相關費用(例如:過戶費)或補足契約價金予金寶山事業集團或 其他管理人始得使用?又後續是否應按期繳納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以上各項均不明,應買人於 投標前應自行向金寶山事業集團或塔位管理人(機構)查明。拍定後,倘有使用權益上相關爭 議,均由拍定人自理。★ 本件(依據建物登記謄本)係拍賣債務人對系封金山區中角段西勢湖小段42建號建物之應有部 分。至上揭(由金寶山管理人員所指述之)『B西111122號』塔位,係債務人基於其對共有建物 上開應有部分,對該共有建物特定部分有權占有管理使用。惟債務人就上揭塔位是否確有占有 使用權,應買人於應買前,應自行先向金寶山事業集團或塔位管理人(機構)查明。 本件僅拍賣42建號應有部分。系封建物占用金山區中角段西勢湖小段276-
2.
276-8地號土地, 該二筆土地均非債務人所有,均非本件拍賣標的。系封建物占用該二筆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 定後,系封建物與該二筆土地間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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