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5月9日查封時及114年7月4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位 於石岡區豐勢路與353巷交叉口(土牛國小)對面,其上有未辦保存登記之鐵皮 二層樓建物,門牌號碼為「石岡區土牛里豐勢路345之1號」。相對人稱建物已 出租予第三人當倉庫使用,二樓為夾層有隔間。
3.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 擔。
4.
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土地上之房屋同屬相對人劉嘉培所有,惟僅拍賣土地之 部分,依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請應 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9.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 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