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溫30397

苗栗縣公館鄉福星村6鄰208之1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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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農舍
總底價:
1,680
保證金:
336
總坪數:
98.9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248.1 坪
公告建坪:
98.9 坪
總現值:
332.4 萬
拍後增值:
-96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94.1 坪
附建坪:
4.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公館鄉 公館段 1122-1地號,面積 820 m2,持分 1/1,1,30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2)
1.
苗栗縣公館鄉福星村6鄰208之1號,建號 1325,持分 1/1,250 萬
一層:78.75二層:78.75屋頂突出物:8.56合計:166.06 陽台12.42 (農舍、2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2.
苗栗縣公館鄉福星村6鄰208之1號,建號 1419,持分 1/1,130 萬
一層:37.44三層:107.50合計:144.94 雨遮:3.44 (農舍、加強磚造、鋼鐵造)
法院筆錄 (15)
2.
民國114年12月26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部分建物坐落基地、部分空地、部 分植栽、果樹。債務人在場稱建物係自住,尚有出租。
3.
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7.
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
8.
本件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其優先購買之次序如下:
9.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10.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11.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2.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3.
本件暫編第1419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 人注意。
14.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15.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 件附於投標書。
16.
本件建物係農舍,其建物所有權應與其坐落基地一併移轉於同一人,且應買人應符合無 自用農舍條件,並應將
17.
稅捐稽徵單位開具申請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
18.
申請人 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
19.
申請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等文件附 於投標書,始得應買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公館鄉 公館段 1122-1地號
820 m2 × (1/1) × 4,054 元 - 1,300 萬元
= -96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2拍 不點交
410.8 坪 / 2,2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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