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筆錄記載:現場1樓停放機車,地上一堆信件、堆雜物、木桌,2樓有冰箱等生活物 品,
2.
4樓均放雜物等,建物有部分壁癌。據地政人員指界,479地號土地為建物占用之基地; 債權人稱依現況無人使用、無出租。本件拍定後點交。
3.
鑑價報告記載:683建號外觀維護現況普通,閒置中,部分牆面有壁癌現象。
4.
拍賣之683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 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 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又建物占用鄰地建築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