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新城鄉復興路328號房屋座落於嘉南段162地號上,該屋1 樓前方雨遮及後方空間,2樓後方陽台,3樓整層,均為增建,屋內有重新裝潢之痕跡,且未完全 整理完畢。據隔壁早餐店員工表示,該屋先前曾發生火災,故有重新裝潢過。另據北埔派出所警 員書面報告,陳稱警方多次查訪該屋,皆無人應答,經查訪隔壁住戶復興路326號(客家小吃) 表示,已很久未見連女士(屋主),且該屋長期無人居住,也未見有他人進出,應買人請自行查 明注意,拍定後點交。
3.
本件查封1396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 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測量總面積共計101. 86平方公尺,其中約7.16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嘉南段150地號),約1.68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嘉 南段158之5地號),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4.
本件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花蓮縣新城鄉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 分區記載為「住宅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如有異動,拍定人不得執此為由,向本院聲請撤 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