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卯21417一

雲林縣大埤鄉舊庄段2448-1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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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7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4
保證金:
38.8
總坪數:
379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379 坪
總現值:
137.8 萬
拍後增值:
-5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2448-1地號,面積 1,253 m2,持分 1/1,19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種農作,據在場之所有權人王瓊珍稱為家屬 自行種植,無出租、出借之情形,並具狀陳報,田有電線桿及電表由土地持有 人和第三人共同使用,主水井位於他人之田地,分管出水口亦在他人田地,與 地號2448-1土地所有人共同使用。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之作物,依法為土 地之部分,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 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又土地上之電線桿、電表亦非本件拍賣之範 圍,土地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若土地確係由債務人及其家屬 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且亦未有其他權利人主張占有使用權利,拍定後得 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6.
優先承買權:一本件是變價分割共有物事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 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二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 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 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 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共有人或直接毗連 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 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三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有優先承買權 (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7.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 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四如有數 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爭議,應 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8.
他項權利:無。 六、其他事項:一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 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二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 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 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 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三土地 登記謄本記載,欠繳書狀費等之行政規費,繳清後發狀。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2448-1地號
1,253 m2 × (1/1) × 1,100 元 - 194 萬元
= -5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23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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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4
2拍 不點交
13.3 坪 / 17.6 萬
2026/4/14
1拍 不點交
19.4 坪 / 19.4 萬
2026/4/14
1拍 不點交
4.3 坪 / 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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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19.6 坪 / 3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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