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當177199

臺南市東山區大客南段73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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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8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3
總坪數:
3.7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3.7 坪
總現值:
4.3 萬
拍後增值:
-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山區 大客南段 735地號,面積 49.3 m2,持分 1/4,6.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5/13,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6/6/10,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東山區科里130號之未保存登記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 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4.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當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山區 大客南段 735地號
49.3 m2 × (1/4) × 3,500 元 - 6.4 萬元
= -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8
1拍 不點交
37.3 坪 / 280 萬
2026/8/4
1拍 不點交
597.4 坪 / 270 萬
2026/8/5
特拍 不點交
48.8 坪 / 21.4 萬
2026/7/28
特拍 不點交
494.8 坪 / 5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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