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申27534二

雲林縣古坑鄉高林南段53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1.9
  • 4 點閱
  • 0 列管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6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1.9
保證金:
14.4
總坪數:
39.2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39.2 坪
總現值:
28 萬
拍後增值:
-4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古坑鄉 高林南段 537地號,面積 422.9 m2,持分 1/5,1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古坑鄉 高林南段 539地號,面積 221.9 m2,持分 1/5,53.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雲林縣 古坑鄉 高林南段 580地號,面積 10.2 m2,持分 1/15,0.2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539地號上坐落加強磚造樓房、平 房、空地,580地號係一狹小空地,上無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 後不點交。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 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 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 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7.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8.
第426條之
9.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六、本件分二標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
10.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古坑鄉 高林南段 537地號
422.9 m2 × (1/5) × 1,200 元 - 18 萬元
= -7.9萬元
2.
雲林縣 古坑鄉 高林南段 539地號
221.9 m2 × (1/5) × 4,000 元 - 53.7 萬元
= -36萬元
3.
雲林縣 古坑鄉 高林南段 580地號
10.2 m2 × (1/15) × 1,200 元 - 0.2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6
1拍 點交
64.2 坪 / 255.6 萬
2026/4/16
2拍 部分點交
263.2 坪 / 408.7 萬
2026/4/23
3拍 不點交
145.6 坪 / 131.5 萬
2026/4/15
3拍 不點交
31.1 坪 / 59.9 萬
2026/4/22
特拍 部分點交
771.1 坪 / 118.6 萬
2026/4/15
特拍 點交
83.5 坪 / 262.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古坑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