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新城鄉華德街4號房屋座落於大漢段676地號上,房屋1樓 前方及後方廚房,2樓前方陽台及後方,3樓全部,均為增建,債務人之母親在場陳稱,該屋3樓 前方房間會漏水,房屋現由其及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3.
本件查封842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 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測量總面積共計106. 08平方公尺,其中約1.07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大漢段865之1地號),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 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